如果文学翻译行业被大模型弄死,我不会难过……

前言

(说了一些牢骚话,并推荐了一个好译本,然后立了一个 Flag)

正文

事情的起因其实有些偶然,我最近在微信读书上读《八十天环游地球》,具体版本是白睿译,译林出版社 2017 年出版,译林名著精选系列。这个版本在微信读书上有 1.7 万人阅读,好评率高达 88%,“好评如潮”。

但是在第二十四章的时候,我看到了下面这一段:

这个忠诚的小伙子现在对他的主人的崇拜就像当年烧炭党徒一样狂热,他不停地夸赞主人如何的诚实、如何的慷慨、如何的乐于助人;然后,他告诉阿妩达夫人这次旅行一定会顺利完成的。他反复地说旅行中最困难的阶段已经过去,已经走过了迷人的中国和日本,马上就要到美洲了,他们只需要坐上旧金山开往纽约的火车,完成从纽约到伦敦这段路,就可以在预计时间内万无一失地完成这次不可思议的环球旅行。

我那天心血来潮,和 ChatGPT 抱怨了这段话中一个很经典的误译:把等价于英语中 honesty 的词语(法文为 honnêteté)直接翻译成“诚实”。实际上中文的“诚实”主要强调一个人忠于事实、言行一致,特别是不说谎;而 honesty 的词义则稍宽,它实际上更接近“正直”这层含义,在“正直”这个标准下,进一步表现为说话真诚坦率、做事公正直接,不说谎、不作弊、不偷窃。福格先生不需要面对谁的质问,所以这里的 honnêteté 指的并非福格先生没有撒谎之类的,而是说他是一个做事正派的人,并且勇于同不正义做斗争,去救下阿妩达夫人。

然而,“诚实”只是这一段翻译中最小的问题。我们不妨看看 ChatGPT 是如何指正的(下引有删节):

  1. “这个忠诚的小伙子”:不算严重错误,但不够贴切。原文是 Ce brave garçon,这里的 brave 更接近“这个好小伙子”“这个老实的年轻人”,不是直接说“忠诚”。译成“忠诚”实际上提前把后面“对主人深信不疑”的意思揉进来了。

  2. “对他的主人的崇拜就像当年烧炭党徒一样狂热”:这是最值得指出的误译。原文 la foi du charbonnier 是一个固定法语习语。“charbonnier”单独在历史语境中确实可以指烧炭党成员,但整个短语 la foi du charbonnier 并不是“烧炭党徒的信仰”。CNRTL 以及法兰西学院词典解释的都是“一个质朴的人不经考察便相信”“朴素而不加怀疑的信念”,引申为一种近乎盲目的信任。因此这里比较合适的是“如今对主人怀着一种毫不怀疑的信任”或“对主人已经到了笃信不疑的地步”。原文既没有“当年”,也没有“党徒”,更没有直接出现“狂热”这个意思。“崇拜”也明显把感情色彩加重了。

  3. Dévouement 不是普通的“乐于助人”,而更接近“无私”“奉献精神”“舍己为人的精神”。结合福克此前冒险救阿妩达、为了同伴不惜花钱和耽误行程的情节,“无私”或“舍己为人”比“乐于助人”更有力度。

  4. “已经走过了迷人的中国和日本,马上就要到美洲了”:这里改动相当明显。原文是 sorti de ces pays fantastiques de la Chine et du Japon,比较接近“已经走出了中国和日本这些奇异的、仿佛传奇世界一般的国家”。 Fantastiques 在这里不能简单等同于今天中文里的“迷人的”,因为它强调的是奇异、异域、近乎幻想世界的感觉,而不只是“很有魅力”。更重要的是,下一句原文明确写的是 on retournait aux contrées civilisées,即“正在返回文明地区”。中文译文把这句话完全改成了“马上就要到美洲了”。这就不只是语言选择,而是删掉了原作很明显的 19 世纪欧洲中心主义色彩:在路路通的观念里,中国、日本属于奇异的东方世界,而美国和欧洲才重新属于所谓“文明地区”。无论今天是否认同这种表述,从忠实翻译的角度说,它都是原作人物和时代观念的一部分,最好保留,必要时加注,而不是改掉。

如果按照较忠实于法文、同时保持现代汉语流畅度的标准,这几句可以处理成:

这个好小伙子如今对自己的主人已经到了笃信不疑的地步。他对菲利亚斯·福克的正直、慷慨和无私总是赞不绝口。他还不断宽慰阿妩达夫人,说这次旅行最困难的阶段已经过去;他们已经走出了中国和日本这些奇异的国度,正在重新回到所谓的文明地区。现在只需乘火车从旧金山到纽约,再乘跨大西洋轮船从纽约到伦敦,想必就足以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这场看似不可能的环球旅行。

把习语“烧炭工人的信仰”误译成“烧炭党人的信仰”,把 fantastiques 翻译成“迷人”,或许能说是译者水平不佳;删去“返回文明世界”或许可以说译者有自己的考量(尽管如此,我依然不赞同)。那么把“Ce brave garçon”翻译成“忠诚的小伙子”,则说明了一个更致命的问题。

首先,如 GPT 所说,这里的 brave 是一个普通的夸人好词,并不能直接翻译成勇敢(正如你不能把广东话“靓仔”直接翻译成“英俊的小伙子”)。正确的译法是“这个好小伙子”。即使译者水平不高,偷懒使用了机器翻译,那么没有思考的机器也会直接机械地翻成“勇敢的小伙子”,绝非“忠诚”。而凑巧的是,我们刚好有一个流传度极广的英语译本,译者 George M. Towle 将这个法语中的夸人词替换成了英语的夸人词 faithful,后者恰恰有忠诚的含义。换句话说,译者本人既没有理解 brave 在法语中这里是“好”的意思,也没有理解 faithful 在英语中这里是“好”的意思。因此,译者大概率是参考了英文译作,或者基于英文译作的汉语译作。这对于一个上外的法语副教授来说,实在是不应该。

以上这些错误并不是偶发现象。例如,在第二章,就又有若干错误与争议如下:

  1. “Il avait fait dix maisons.”翻译为“他到过六个人家”。误把 dix 翻译成“六”,这难道是看成了英文 six 吗??

  2. “Anglais à sang-froid”翻译为“冷漠无情的英国人”。把偏褒义的“沉着冷静”翻译成了偏贬义的“冷漠无情”,褒贬不分。

  3. “le méthodisme anglais et la froideur proverbiale des gentlemen”翻译为“英国人做事严谨,他们的绅士风度有口皆碑”。这里,如果使用机器直译,是“英国循道宗和绅士们出名的冷漠”。实际上,前面指的是英国人遵从循道宗式克制、严肃、有规律的生活作风,后面指的是“绅士们的冷静矜持众所周知”。前面译成“严谨”勉强算对,后面的“绅士风度有口皆碑”就纯属凭空捏造了,根本不是作者想表达的意思。

  4. “Son dernier maître, le jeune lord Longsferry, membre du Parlement, après avoir passé ses nuits dans les « oysters-rooms » d’Hay-Market, rentrait trop souvent au logis sur les épaules des policemen. Passepartout, voulant avant tout pouvoir respecter son maître, risqua quelques respectueuses observations qui furent mal reçues, et il rompit.”这一段,被译作了“他的最后一个主人罗德朗司·法瑞先生,是位年轻的国会议员,这位议员晚上总是泡在海依市场的“牡蛎”酒吧里,最后总是被警察架回家。万事通出于对主人的尊敬,壮着胆子恭敬地向主人提了些建议,却被顶了回来,饭碗也丢了。”这一段的问题就太多了,一个一个说。

    1. 首先,le jeune lord Longsferry 的结构非常清楚:le jeune(年轻的)+ lord(大人、勋爵,说明此人是个贵族)+ Longsferry(名字),即“年轻的朗斯费里勋爵”,没有任何争议。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译者将 lord Longsferry 重组成 LordLongs Ferry,然后翻译成罗德朗司·法瑞先生。不仅改掉了朗斯费里的姓名,还取消了人家的贵族爵位。
    2. 第二,一般来说,英国的“Parliament”不会被翻译成国会,而是会被翻译成“议会”,这是约定俗成的;我国外交部也使用“议会”而非“国会”的称呼。国会议员这个称呼不免让人想到美国国会,但是后者是 Congress,而非 Parliament。
    3. 第三,trop souvent 是太经常,太频繁的意思,和“总是”有明显的频率区别。(可以类比到英语中的 too often 和 always)。
    4. 第四,万事通不是出于对主人的尊敬,而是“希望主人成为值得他尊敬的人”。
    5. 第五,万事通不是在提建议,而是在提意见,或者说,委婉地规劝主人。
    6. 第六,主人的反映并非硬碰硬的“顶了回来”,只是中性的“反响不佳”、“没被接受”。主人可能未必和万事通发生了什么言语冲突。
    7. 第七,不是主人让万事通“饭碗也丢了”,而是万事通自己主动辞职了。
    8. 第八,Hay-Market 是一个专有地名,应该直接音译成“海马克特”一类的词汇,而非强行拆为 Hay Market,然后前面音译后面直译。更别说,就算拆开来译,这个译名也有两个问题,首先是 Hay 是“干草”的意思,没有理由 Market 直译,Hay 就音译了。其次,Hay 就算音译,其发音也是/heɪ/的音,而非译者脑补的海伊。
    9. 第九,oysters-rooms,初中的小朋友也能看得出来是一个复数,这里指的是一类场所。翻译成牡蛎酒吧或许还行,但是引号也应该是“牡蛎酒吧”,而非“牡蛎”酒吧,后者让人误以为这是一个酒吧的名字。
    10. 短短一句话,从头错到尾,令人汗颜!

我知道文学翻译这个活在业界是价少难干的活,但是正因如此,我们更得说那句乌鸦哥的名台词:“难办,那我看就别办了”。大部分人一本书只读一次,钱少,你就别译、别出版,省得让读者们挑花眼。请十个译者制造十个垃圾译本,不如请三个译者开三倍工资,用心做好三个译本,出版社还能省一个人的工资。我始终相信,大模型在文学“造纸”这一块,绝对比不过浸润翻译多年的专业文学译者。正因如此,这些大模型都能看得出来、翻得准确的段落,却被人随意错翻,甚至出现 dix 变 six 这种低级错误,才让人愤怒。这说明译者绝对没有下功夫。我无意质疑白教授的学术能力,毕竟也可能是外包给手下的研究生去干这种苦活了。但是无论如何,这个作品署她的名,而她没有做好翻译、审校的工作。这就说明她的翻译工作纯属是在误人子弟。

话至于此,我们再来看一下上面提到的几个段落,好译本是如何做的,洗洗眼睛吧。以下是胡小跃译、天津人民出版社 2016 年版译本中对应段落的对比。

第二章

胡本:他似乎达到了面相师所谓的“寓静于动”的最高境界,这是那些做多过于说的人的共同才能。沉着冷静、目光澄澈、不动声色,这是在联合王国常常见到的那种平静安详的英国人的杰出典型。

白本:他似乎达到了那些相士所说的“动中犹静”的最高境界,具有那些少说多做的实干家的共性。他镇定、冷静、目光炯炯有神、说话时眼皮一眨不眨,是冷漠无情的英国人的杰出代表,这些人在英国处处可见……

第二章

胡本:听说英国人都信循道宗,谚语也说英国绅士遇事沉着,不慌不忙,他便来到英国讨生活。…… 他在哪儿都干不长,已经换了 10 户人家……他的上一位主人——年轻的朗斯费里先生,是位议员,晚上常常泡在海市场路的“牡蛎酒吧”里,最后总是由警察背回家。路路通首先希望主人要值得尊敬,他斗着胆子,提了一些很有道理的意见,却遭到拒绝,于是辞职走人。

白本:他听到别人夸奖英国人做事严谨,他们的绅士风度有口皆碑,于是他就来到了英国碰碰运气。…… 每个地方他都待不长。他到过六个人家,……他的最后一个主人罗德朗司·法瑞先生,是位年轻的国会议员,这位议员晚上总是泡在海依市场的“牡蛎”酒吧里,最后总是被警察架回家。万事通出于对主人的尊敬,壮着胆子恭敬地向主人提了些建议,却被顶了回来,饭碗也丢了。

第二十四章

胡本:这个厚道的年轻人现在对他的主人表现出一个纯朴者天真的崇敬,不断地夸福格先生多么正直、慷慨、忠诚。他还就旅行的结果安慰阿乌达夫人,一再说最艰难的时刻已经过去,现在已经离开中国和日本这两个不可思议的国家,正回到文明之邦,最后坐上从圣弗朗西斯科开往纽约的火车,再乘坐纽约到伦敦的跨大西洋客轮,也许就可按时完成这一难以置信的环球之旅了。

白本:这个忠诚的小伙子现在对他的主人的崇拜就像当年烧炭党徒一样狂热,他不停地夸赞主人如何的诚实、如何的慷慨、如何的乐于助人;然后,他告诉阿妩达夫人这次旅行一定会顺利完成的。他反复地说旅行中最困难的阶段已经过去,已经走过了迷人的中国和日本,马上就要到美洲了,他们只需要坐上旧金山开往纽约的火车,完成从纽约到伦敦这段路,就可以在预计时间内万无一失地完成这次不可思议的环球旅行。

最后的最后,我最近重新读完了《八十天环游地球》,开始读《九三年》。《八十天》方面,用 ChatGPT 完成对白睿本以及其他本子的批评之余,我们也找到了胡小跃的这个好译本,并用这个工作流找到了最适合我们的《九三年》译本和《红与黑》译本——除了类似白睿这种贻笑大方之家的译本之外,在完成“信”和“达”的标准之上,每个人对“雅”的追求并不一致。例如,叶尊的《九三年》译本非常注意与原文对应的准确性,但是中文就不免显得欧化。郑永慧的译本没有那么欧化,但是有的地方又显得过于向中文妥协,不够切近法语原意。对我们来说,后者是更好的译本,但是也有人需要前者。许渊冲是翻译大家,他的《红与黑》序正是最早启蒙我关注翻译问题的文章。但是其“玻璃市”“魂归离恨天了”等翻译对我们来说,又稍嫌中文性过强。因此,我不会把许老先生的译本作为我的《红与黑》首选。

这个工作流对我来说很有价值。或许,我可以改日将它抽取成一个专门的 Agent 技能,从而帮助更多人找到好译本?(TODO 中)